第1726章 两项协议(2 / 2)
精灵的因果是与这个世界没有纠缠,这是阿尔宙斯专门设计的,在祂的想法中,精灵的成长是要保留的,林七夜重启宇宙,是依靠因果联系还原每一个人的,精灵只有不与林七夜有因果纠缠,成长的进度才不会随之宇宙重启而重置,李罡与林七夜,乃至于整个宇宙都没有因果纠缠,也是这个原因。
而这,就导致了一个问题,一旦精灵被转赠给了别人,在宇宙重启的时候没能返回乐园的话,宇宙重启之后,被送出去的精灵就不存在了!
这损失大吗?其实并不大,对于阿尔宙斯来说,一只普通的精灵只不过是祂创造出的多个宇宙中的一粒尘埃,祂并不会因为一只普通精灵的消失而有什么感觉。
对于李罡来说,一颗普通精灵的精灵蛋只需要几百商城点,贵的也就几千,这并不是多大的开支。
而被送出去的精灵也不是李罡一手养大的,对其不会有太多的感情,李罡也许会唏嘘,但绝不至于悲伤和肉疼。
但对于别的精灵来说,就不一样了,在它们看来,自己的训练家是一个可以随便把自己的同类送给别人,并且并不在乎被送走同类死活的人,这就很恶劣了。
一次两次也许还可以,但如果次数多了,就会影响精灵的士气,甚至是忠诚度。
于是,阿尔宙斯干脆直接堵死了这条路,直接在乐园的底层逻辑中加入了不能送精灵的条目。
在精灵身上刻画召唤法阵,由别人召唤走,在某种程度上,这就是一种擦边的“转赠”,这既违反了第一项协议,也违反了第二项协议。
因此耶兰得断言,这绝不可能成功,李罡虽然觉得耶兰得说得有道理,但试一试又不会损失什么,真能成功,那就能有很多操作了,如果失败了,也无所谓。
“哎?老爷子,你说耿鬼的尝试不可能成功,这一点我是相信的,但如果反过来,让外面的精灵在自己身上画上召唤阵,再让耿鬼进行召唤,你觉得能不能把外面的精灵给召唤进来?”
在仔细研究了一下耶兰得说的两条协议之后,李罡提出了新的问题。
这个问题让耶兰得先是一怔,旋即陷入了长达一分多钟的思考,最终祂得出了结论:
“也许……是可以的!这既没有违反第一条,也没有擦到第二条。”
相较于出乐园的苛刻条件,精灵想要回乐园可就太简单了,只要乐园大门是开着的,就能直接进入,不会有任何阻碍。
而第二条的限制也不会生效,因为召唤者不是“人”而是精灵。
第二条限制的“转赠”并没有限定狭义的“人”,而是所有的异世界生物,毕竟林七夜的宇宙中不仅有凡人,还有神,还有神秘,神兽,乃至半神。
如果只限定狭义上的“人”,是不够的,耿鬼并不是林七夜宇宙中的生物,而是精灵,他并不符合转赠给他人中的“他人”,这个条件。
因此,耶兰得觉得,这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