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0章 机会,靠自己把握!实力,才是根本!(2 / 2)
【受到胁迫就能洗白?】
看到这条回复,林若光轻轻摇了摇头,继续回复:
【联盟给Bo的处罚,是禁赛三个月、罚款十万元。】
【那就意味着,按照现行规则,他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的竞技处罚,就是这些。】
【如果三个月禁赛结束以后,整个行业又默认他一辈子不准再打职业,那么联盟当初为什么不直接写永久禁赛?】
【规则不能嘴上说三个月,实际上执行一辈子。】
饭堂吧里,讨论的风向第一次出现了明显变化:
【这话好像确实有点道理。】
林若光继续评论道:
【还有一个问题。】
【假如以后,又有一个十六七岁的LDL选手,被教练、庄家或者队友胁迫参与假赛。】
【现在摆在他面前有两个选择。】
【第一,主动坦白。】
【第二,死不承认,能瞒一天是一天。】
【如果我们告诉他无论你怎么选,一旦事情曝光,结局都是永远不可能再打职业。】
【那么下一次,他为什么还要主动开口?】
饭堂吧里,忽然安静了许多。
这一句话,真正戳中了问题的核心。
职业联盟想要打击假赛,不可能指望官方每一次调查都拥有上帝视角,而许多隐藏在地下的交易,最终能够浮出水面,恰恰需要身处其中的人主动揭发。
如果坦白和隐瞒的成本完全相同,那么所谓的“鼓励主动交代”,又有什么意义?
林若光继续道:
【想让一个行业真正拥有自我纠错能力,就必须让主动坦白和继续隐瞒,存在明确的结果差异。】
【否则以后再碰到类似的事情,所有人的第一反应都会是瞒。】
【能瞒多久,就瞒多久。】
【那才是最可怕的事情。】
……
帖子。
就在这时,有人忽然问出了一个非常尖锐的问题:
【说那么多,说到底还是因为Bo有天赋吧?】
【如果他是个菜逼,你JQK会给他第二次机会吗?】
不少人瞬间精神起来。
【这个问题刁钻!】
【光哥怎么回?】
【别装死!】
林若光看到以后,却忍不住笑了。
【不会。】
【JQK是职业俱乐部,不是慈善机构,我签Bo,当然是因为我认为他依然具备竞技价值。】
【所谓第二次机会,从来不是别人必须无条件送到你手里的东西。】
【他想重新回来,至少需要证明两件事情。】
【第一,该承担的处罚已经承担。】
【第二,他依旧拥有值得职业俱乐部投资的能力。】
【这两点,Bo目前都符合,所以JQK愿意承担这个风险。】
【仅此而已。】
与此同时,又有人追问:
【那JQK准备直接让他打首发?】
林若光:
【二队。】
【先训练。】
【合同里也会有比普通选手更加严格的诚信条款,包括不得接触博彩、不得接受任何影响竞技公平的利益,遇到异常接触必须第一时间向俱乐部报告。】
【再次触线,直接解约并起诉。】
【JQK从来没有宣布Bo无罪,联盟已经对他做出了处罚。】
【JQK现在做的,只是给他最后一次机会。】
【至于他能不能重新获得观众的信任,不是我说了算。】
【他自己去打。】
……
这一番公开回复结束以后,饭堂吧依旧像一锅沸水般争论不休。
支持的人依旧支持,反对的人同样没有因此改变立场,甚至还有人公开表示:
【道理我都懂,但我永远不会喜欢Bo。】
林若光同样点了赞。
喜欢谁,本来就是观众自己的自由。
就在这时,一条新的回复引起了他的注意:
【所以你的意思是,职业选手应该永远拥有第二次机会?】
林若光看着这句话,沉默了几秒,最后轻轻摇头。
【也不是。】
【职业赛场,是这个世界上最残酷的地方之一。很多时候,你甚至什么都没有做错,机会也不会永远等你。】
刚刚回复完,电脑右下角的掌盟赛事提醒忽然弹了出来:
【明晚19:00】
【LPL春季赛】
【RNGVSEDG】
【EDG首发打野:Clearlove7】
林若光盯着那个熟悉的ID看了几秒,心里忽然生出几分感慨。
当年,他第一次在职业赛场见到明凯的时候,对方就是LPL最顶级的打野之一。
如今一晃。
竟然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
“第二次机会么?”
林若光拿起手机,轻轻笑了一声。
对于有些人而言,想要再一次站上那个舞台,确实已经很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