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三章 李思远回了北京(2 / 2)
第二遍看得细他用铅笔在页边写批注。
第一个论点“核心业务活动在境外”这个法有硬伤。亚太战略顾问的注册地在香港恒生银行的账户在香港所有涉案交易都经过了香港的银行系统。ICAC的管辖依据不是“业务活动发生地”而是“犯罪行为发生地”。资金经过香港银行系统就构成了香港管辖的连接点。
第二个论点“跨境交易应由国际条约管辖”这个论点更弱。BVI壳公司和香港账户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的是香港的《防止贿赂条例》和《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不需要国际条约介入。
第三个论点何承继的出境这个倒有一定道理。何承继是新加坡公民ICAC确实不能仅凭他的出境来推定潜逃。但这只是立案依据之一不是唯一依据。即使法院认定这个理由不成立前两个依据瑞士警方的转介和壳公司的红旗信号仍然足够支撑立案。
李思远在文件最后一页写了四个字“异议难成”。
但他加了一行字“拖延目的可能达到”。
不需要赢只需要拖。
晚上十一点穆长准的消息进来了。
“老板回北京了?”
“回了。管辖权异议的文件看完了。”
“你的判断。”
“法律上站不住。但程序上能拖。”
“拖多久。”
“取决于法官。如果主审法官效率高两周内驳回。如果法官决定开庭听证可能拖到一个月。”
穆长准发了一个“嗯”字然后接着发。
“何承继在雅加达的动态有更新。”
“。”
“何承继昨天下午雅加达时间三点去了印尼央行所在的综合大楼。但他没有进央行他进了同一条街上的一家本地金融科技公司叫NaPay。NaPay的创始人是一个印尼华裔叫林建辉之前在Cle新加坡办公室工作过两年。”
又是旧关系网。
“何承继在复制曼谷的模式不直接找央行找央行旁边的人。”
“对。NaPay和印尼央行的数字货币试验项目有合作林建辉在圈子里能接触到印尼央行的技术团队。何承继走的还是那条路旁门。”
李思远把这条信息写进了新备忘本的第二页。
香港。备忘本的第一页是空的他还没想好写什么。
穆长准又发了一条。
“另外帕克斯的ProtonMail账户从上周的'abort'邮件之后没有新的出站邮件。他的Substack账号也没有更新。帕克斯真的收手了。”
一颗棋子退出了棋盘。
李思远把手机放到充电底座上关了书桌上的灯在黑暗中坐了一会儿。
三个月的日内瓦结束了。
但新的战线刚刚打开。
他起身去了卧室在枕头旁边放了手机然后躺下。
闹钟设在早上七点。明天八点半刘辉云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