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这作者就是无耻之徒!(求收藏!)(1 / 2)
【我叫徐曦媛,别名叫大艾斯,出生在台北,17岁的那一年和我妹妹小艾斯组成组合ASOS出道,那几年里,大家对我还不是很熟悉。
直到流星花园中杉菜出现在大家面前,我才被熟知,我走在路上,总会有人对我大喊杉菜,谢谢你们的喜爱。
在拍摄流星花园的时候,我也遇见了我的爱人,哦,我说的不是蓝正隆,我之前已经对媒体说过我们分手的消息了。
我说的是周瑜民,也就是崽崽。
我们因合作流星花园而相识,7月份,崽崽发生了车祸。
我第一时间赶去看他,看到他躺在床上的时候,我忍不住落泪了,那一刻,我知道,我和他做不成朋友了,我喜欢上了他。
我全程陪伴着他,一步步恢复,我们的感情升温很快,我们也顺其自然的在一起了。
我想对所有关心我的人说,我很好,我遇见了对我好的人,哪怕即使我们最后不在一起了,我相信我们也会是彼此最好的朋友。】
林禾敲完最后一个字,反复检查了两遍,确认没有错别字,直接点了发布。
他记得很清楚,恋情官宣的时间,就在这两天。
这件事在此之前没有任何预兆,根本没人会猜到他俩在一起,毕竟大艾斯才官宣分手没多久。
林禾正好用这条消息,让全网网友亲眼见证,他的预言到底准不准。
发出去之后,林禾就登录天涯准备去自黑。
之前发的刘义霏的帖子有不少人评论了,都把林禾当作了自己人,说:
“卧槽,竟然这样说我的梦中女神,看我不去骂他!”
“感谢楼主啊!我可是最爱仙女姐姐,遇见这样的人我肯定要去骂!”
“楼主也是神人啊,这样的小说也能被发现。”
林禾:别迷恋哥,你轻骂点就是对我最大的尊重了。
他又新建了一个帖子,仍然是标题党。
【搞完刘义霏搞大艾斯,我的女神都被他霍霍了!】
看着自己起的标题,林禾忍不住地笑出了声。
他都忍不住佩服自己,就这标题,去UC上班都绰绰有余了。
内容他写的是:
【大家还记得之前我发过一个帖子,有个作者给刘义霏造谣。
我一直盯着他,没想到刚才竟然发布了第二章。
这次写的是大艾斯。
大艾斯演的杉菜可以说是我的初恋,多少夜晚我都是梦着杉菜才入睡的。
前几年听说大艾斯谈恋爱的消息我是一夜未眠啊,前不久听说分手了,我可是拍手叫好。
分手了,就意味着我有了机会,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
一想到大艾斯,我就浑身哆嗦。
太激动了。
可,这个狗日的作者竟然以大艾斯的名义说恋爱了。
不可能,大艾斯是我的,绝对不会是周瑜民的!!!】
林禾全程以痴汉的姿态发的文,他相信这样的帖子会让很多人产生共鸣。
大艾斯也确实是不少人的梦中情人,帖子才发出去几分钟之内,就有了十几条回复。
“兄弟,我有印象,上次多亏你指路,我在评论区骂爽了,作者都不敢回我!”
“不会吧?这作者在评论区装哑巴,一声不吭的,还敢发新的内容!”
“谁,说我媳妇和谁在一起了,那大艾斯明明是我媳妇!”
都是在骂作者的,表示这作者太不要脸了,竟然这样说瞎话造谣,应该告他才对。
林禾对此表示赞同,他为了维持帖子的热度,对每一条评论都进行了回复,他回道:
“对对对,说的太对了,这作者简直就是无耻之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