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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75章 原来是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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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能自证清白,我不但赔礼道歉,而且请你们去酒楼吃十个菜,如何?”

三个可疑者一听这话,不约而同地滚动喉结,吞咽口水,并非馋那十个菜,而是过于心虚,过于紧张,忍不住热汗和冷汗一起冒,甚至浑身毛孔像被针扎一样。

巧宝把“义正词严”和“放你一条生路”结合起来,时而强硬,时而态度软一点,又审第二遍:“只要老实交代,如果你们确实有困难,情有可原,我就不抓你们去监狱,如何?”

“机会只有一次。”

三个可疑者面面相觑,显然三个是一伙的。

他们都不想去监狱吃苦头,怕被严刑拷打。

两害相权取其轻,三人中的领头者率先开口:“当真么?你发个誓,我才敢相信你们。”

巧宝无所谓,立马发誓,态度十分爽快,而且没有随意欺压别人的恶霸气势。

三个小毛贼又面面相觑,最终选择相信巧宝,说:“我家离这里有点远……”

巧宝挑眉,顺便把灯笼还到付平安手里,用轻松的语气说:“盗亦有道,兔子不吃窝边草么?我理解!”

“带路吧!”

三个小毛贼垂头丧气,认命了,只能老老实实带路。

其中一个贼比较胆小,比较悲观,边走边哭。

贼可恶,但哭起来又透着可怜劲,毕竟本质还是有血有肉、贪生怕死的人,并非草木或者石头。

不过,巧宝怀疑他假哭、故意演戏,所以没有中途心软,反而下定决心查到底,查清楚为止。

巧宝乐观地认为:京城的贼,抓一个就少一个,只要坚持不懈,就能抓干净。

所以,她透着兴奋,不想偷懒,而且此时不觉得累。

走啊走,走了不到一刻钟,带路的小毛贼就停下脚步了,用悲哀且低沉的声音说:“到了。”

之前,巧宝还以为他们真的住得很远,没想到这么快就到了,这倒是更省事了。

转念一想,巧宝又明白了,说:“你们偷到东西之后,就要尽快搬回家里藏起来,所以既不能偷窝边草,又不能偷太远的地方,对不对?”

三个小毛贼低头沉默,没脸回答这个问题。

不等他们敲门,门忽然自己开了。

一个七八岁的小孩在门口探头探脑,小声说:“哥哥,你带谁回来了?”

“官府的人。”听到这个回答,小孩吓得瑟瑟发抖。

巧宝微笑道:“别怕,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为了给这家人留面子,她暂时没有喧哗,说话时压低嗓门。

接着,就是进屋搜查。

意料之中的是——屋里很破旧,乱糟糟,有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

但出乎意料的是——炕上躺着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妇人,还有三个小孩儿。

此时,他们都被吵醒了,表情惊恐,坐起来,缩在墙边。

巧宝一看见老人孩子,就忍不住心软,说:“别怕,我们不会打打杀杀,只照规矩办事,绝不伤害无辜。”

尽管她这样说,但这个家里的老人孩子还是吓哭了,眼泪和鼻涕像开闸泄洪一样。

巧宝无可奈何,不再啰嗦,在灯笼的光晕下专心搜查。

看到一大堆书时,她不禁眼睛一亮,暗忖:这是不是表姐夫的书?

巧宝一边飞快地翻书,寻找蛛丝马迹,一边问:“这书是哪来的?是不是来自一个小院子?”

接着,她详细报出那个小院子的地址,又报出小院被偷的具体日期,几月几号……

那三个被五花大绑的男子顿时身体颤抖,面露惊讶,没想到对方说得这么准。

他们心里顿时后悔死了,暗忖:不该去偷那一家……读书人不好惹……如果没偷那些书,或许我们今天就不会被抓住……

“对,就是那一家。”

“我们再也不敢了。”

“愿意把东西还回去,再也不干坏事……”

证据确凿,三个人形粽子下跪求饶。

巧宝忽然发现其中一本书里夹着书签,仔细一看,书签上面写着:爹爹,最好劳逸结合,闭目养神片刻——金哥儿留。

这书签估计是元宝故意借用金哥儿的名义写的,字迹不算优美,甚至有点歪歪扭扭,不像何秦那个大才子应该写出来的字迹。

巧宝如此一猜,顿时神清气爽,把书签证据拿到手里,能想象到元宝表姐和奶奶得知破案的喜悦。

反正这里距离元宝表姐的小院不到两刻钟的工夫,于是她干脆带上证据和那三个人形粽子,去元宝那边求证。

另外,留三个护卫在贼窝这里守着。

——

元宝、何秦睡得迷迷糊糊时,突然被敲门声吵醒,满脸困惑。

另一边,守夜的女帮工隔着院门询问一番之后,开门让巧宝等人进来,并且扯着脖子喊:“小娘子,赵姑娘来了!”

“抓到毛贼了!”

她的语气透着兴奋和喜悦。

何秦连忙下床点蜡烛。

元宝手忙脚乱地穿上外衣,穿上鞋,顾不上梳头发,冲出卧房和堂屋,冲到院子里,拉住巧宝的手,感动地说:“妹妹,辛苦你了。”

巧宝轻松地说:“不辛苦。”

“表姐,你看看,这书签是不是你亲笔写的?”

她展示证据。

窦氏、何战、何秦、乳娘等人都一边揉惺忪的眼睛,一边出来看看毛贼具体是谁。

“原来是你!”何战认出其中一个毛贼,十分震惊,因为那正是每天在他旁边摆摊的小贩。而且,这人总是主动找他聊天,问东问西。

原来,问东问西的原因不是热情,也不是健谈,其目的竟然是偷东西!

何战非常生气,当即一甩手,打那毛贼一耳光。

当他想打第二下时,付平安眼疾手快,稳稳抓住他的手腕,劝道:“何大哥,最好不要用私刑。”

何战余怒未消,眼里满是怒火,但不得不给付平安面子,只能暂时克制。

元宝已经确定书签是自己写的,目光投向何战,问:“大哥,你认识这人吗?”

按理说,何战来到京城不超过半个月,不应该有什么连元宝都不认识的熟人。

所以,元宝感到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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