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章 国家荣誉(2 / 2)
当被问到他最喜欢的城市时,詹姆斯毫不犹疑的回答道:“纽约。”
那么,最喜欢的区呢?
“布鲁克林。”詹姆斯说,“那是纽约一个伟大的地方,我的一些好朋友都来自布鲁克林,我喜欢那儿。”
众所周知,2010年篮网队将迁往布鲁克林,而且篮网队的小老板、说说唱巨星Jay-Z是詹姆斯的好友。
最近篮网队进行了一系列吐故纳新,人们有理由相信篮网队正为引诱詹姆斯清空薪金空间,并囤积年轻天才。
詹姆斯当然知道这一切,他的回答并非无的放矢——因为他并没有将克利夫兰列为他最喜欢的五个城市之一。
显然,“小皇帝”的君言让骑士队感到了压力。
弹指一挥间,詹姆斯进入联盟已经5年了,但骑士队并没有让23岁的他自信心爆满,如果詹姆斯真相信骑士队可以夺冠,他就不会移情别恋而是坚定的选择克利夫兰。
因为詹姆斯不需要去纽约就能挣到大钱——他在俄亥俄州的东北部克利夫兰就能拿到上亿美元的球鞋合同。所以,去纽约并不是为了挣更多钱,而在于别的东西,比如总冠军。
胡思睿的两座冠军和科比重返决赛让没摸到过分区决赛地板的詹姆斯对“拯救家乡”的命题失去了耐心,一个都没有统治过分区的球员,又怎么敢大言不惭的宣传自己是“天选之子”呢?
如果骑士队在接下来的2年内不能实现这一目标,詹姆斯极有可能选择在2010年跳出合同改投纽约以实现他的夺冠美梦。
现在詹姆斯在大庭广众下公布喜欢纽约的新闻毫无疑问是一场逼宫,这将会刺激到骑士队老板吉尔伯特和经理费里在他身边继续搭配帮手,直到让骑士队早日登顶封王。
“看看那些赢得过总冠军的球队。他们都有良好的建队思想,都以球队为导向。”詹姆斯上周在美国男篮的训练营中就说过,“看看凯尔特人、马刺、热火以及以前的公牛,他们都是将球队放在第一位的队伍。球星可以统治一场比赛,但要想获得成功必须拥有一支伟大的球队。”
我詹已经能统治比赛了,但是骑士队显然还不是詹皇心目中“伟大的球队”,所以迟迟没有成功。
詹姆斯是个聪明人,非常的聪明。所以,他会在去年10月份戴上纽约扬基队的棒球帽,会公开列出纽约是他最喜欢的城市。
他知道现在离2010年还有一段时间,他知道往往只有一个赛季就可以改变一支球队的命运,就像今年闯进总决赛的湖人和凯尔特人队一样。
这段时间,将是骑士队最后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