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0章 朝议风波(1 / 2)
自从巴蜀重建大汉以来,南汉国祚已有七载,期间天子刘羡为了规范官场,树立官风,已经先后颁布了一系列事关各方面的典章制度,诸如在律法上推出《子雅律》,在考绩升迁中引入九班法、二互法,在军队建设中推行勋爵制、军坊制,在财政上又试图恢复钱政、盐政,新近又发出了释奴诏这样的诏令。自秦汉以来的皇帝之中,论对制度的关注之深,恐怕只有汉武帝与魏武帝才能够与之比拟。
更新不易,请分享速读谷.sudugu.更多热门小说最新章节优先读。
这主要是得益于刘羡从小的史学教导,陈寿作为当代最后一个公认的史学大家,为了撰写《三国志》,搜罗了大量的历史资料。虽然旁人往往会过于关注英雄在历史上的作为,但刘羡跟随陈寿学习,逐渐领悟到,英雄分两种,所谓时势造英雄,英雄造时势。其实时势就是成熟的制度,前一种被制度催生的英雄,是可以替代的,而后一种能催生制度的英雄,才是举足轻重的。
因此在称帝以后,刘羡征战的频率明显放缓,这不仅是因为国库空虚的限制,也有刘羡本人对政治的考量。他醉心于打造出一个稳定的政治框架,来解决前晋的各种弊病。总体来看,也颇有成果,至少在当世的所有政权之中,称得上独树一帜。
可万事皆有利弊,刘羡这些年颁布的新规过多,加上扩张过快,导致许多人对新制并无敬畏之心。他们无意了解天子的种种苦衷,只道这些天子的奇思妙想,就好比夏日的季风,吹一阵就过去了。
再加上人性本就汲汲于名利,一旦有了上下其手的机会,又没有足以警省的案例在前,魏晋留下的官风复萌,也就是可以预见的事了。
尤其是这些年,刘羡在处罚一些犯错官僚时,采用的手段都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就连卫博皇甫重谋反这等大案,处理竟然也没有株连三族,更让许多官吏暗中庆幸,认为天子顾念旧情,天下又没有一统,还要靠他们打江山,只要不犯什么大错,贪污些许钱财而已,能有什么大事?
故而当卢志将三件贪污案公然在朝会上提出,请天子下令严查时,许多人都不敢置信。
卢志并非是随天子征战的元从,加入朝廷的时间甚至比李凤还晚,若非刘羡一力提拔,以他的资历,怎能做到如此高位?所以官场上的官吏大多心中有数,卢志的态度大概就是天子的态度,若没有天子首肯,他绝不会主动提及此事。
所以天子还没开口,百官便知道,这三件案子是绝难善了了。
但考虑到天子以往的宽容态度,还是有不少人怀有侥幸心理,试图转圜一番,毕竟查案也有不同的查法,有从轻的查法,也有从重的查法,这往往是有很大区别的。
如侍中范贲就先问卢志道:「卢使君,此事罪证确凿么?事关朝廷大员,为何不先告知廷尉与御史台,进行会审取证?廷尉府负责刑狱断案,御史台负责监察弹劾朝廷百官,等正式定了罪后,再行上报陛下,也不迟吧。如此突然,就要给这么多朝廷官员定罪,恐怕不能服众吧?」
范贲的态度看上去是非常公事公办的,但潜台词却很明确,不过是查案而已,何必弄得如此兴师动众,以致于在朝会上进行公开?这无疑是不给涉事方留任何的余地,绝非高明的政治手段,反而会引起人人自危。
对于这种指责,卢志早有应对,他对范贲道:「在下乃荆州刺史,受陛下之命,监察荆州上下官僚,有断狱之权。对所报之事,自然是有人证罪证在手,方才能奏报,相关人证画押的卷宗,我也已经带来了。而所报之案件,也皆是荆州之事,并无逾权之举。之所以向陛下禀告,正因事关重大,非天子不能权衡利弊。而天子如何处置,是否要交予三司会审,臣子何以能置喙?陛下若有命令,臣谨遵诏命便是。」
卢志的应对非常得体,他先是声明了自己的职责所在,然后表示任何人都可以查阅相关的案情,以此表示自己才是真正的公事公办,并无私心。然后又暗讽范贲逾矩,且太过拉帮结派,以致于目无君上。
这话范贲当然不能接,他只能对刘羡表忠道:「陛下,臣并无他意,倘若卢使君的这几件案情确凿无疑,自当惩治,并无不妥。但眼下天下未定,将士们出生入死,所为者何?无非就是功名与富贵而已。这几案虽有贪鄙之嫌,但没有害命之过,倘若严加惩治,恐怕有违军心,最好是从轻发落。」
刘羡并没有立即回答这个问题,而是直接询问李赐道:「廷尉有何看法?」
李赐身为廷尉,掌管朝廷刑狱,对于朝廷的律法自然是滚瓜烂熟了,他为难地看了眼左右,心里挣扎一番后,还是说道:「陛下,臣自然以为,该依律而行。」
「按律当如何处置?」刘羡又问。
李赐道:「陛下,按照元年制定的《启明律》来看,凡是犯有贪污罪行之人,都当判处流刑。但涉案之人中,有不少都是开国功臣,位列勋爵,按照律法,也允许将功折罪。所以该如何具体量刑,各有不同,请容臣回府商议之后,再行上表。」
「也可。」刘羡颔首道:「那这几件案子,就转交给廷尉府,由御史台、廷尉府与荆州刺史府三司会审后,再行定夺。」
此言一出,百官顿时松了一口气,以为天子只是借此案件,敲打一下各级官僚而已,并没有严惩的意思,岂料天子
刘羡当众对李矩道:「但国法归国法,军纪归军纪,大将军,依你之见,对偷盗军粮一案,在军中该当何罪?」
李矩肃然道:「军粮事关前线战事,三军生死,张丑等人在作战时行窃,已是大罪,何况数额如此巨大,按照军纪,理应斩首!」
刘羡点头道:「好,此事就著你去办,相关的涉案人员,当杀则杀,传首诸郡,一个也不要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