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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6章 绑架、凌辱、被迫杀人,她带警方端了恶魔老巢(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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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那群人吃得很香,有人甚至举着烤好的肉串互相碰了一下,像是在庆祝什么节日。

烟囱的臭味越来越重,几个人干脆把烤架搬到了前院的空地上。院子外面就是一条村道,朴素的土路,两边长着齐膝的野草。他们正烤到兴头上,恰好有个过路人骑着自行车经过,大概是闻到了香气,放慢了速度朝院子里看。歹徒们非但不紧张,反而扬起手招呼:“大哥,进来喝两杯!”

那路人犹豫了一下,大概觉得都是年轻人,热闹,就支了自行车走进来。有人递给他一瓶啤酒,有人塞给他一把肉串。他坐在小板凳上,一边啃肉一边跟歹徒们聊当天的天气,什么都不知道。

李善英站在厨房门口,手里攥着一块抹布,指甲掐进了布纹里。她离那个路人只有三步远,近到能闻见他身上汗津津的市井味儿。她想喊一句“快跑”,哪怕只吐出一个音节,但旁边“大哥”正似笑非笑地看着她,眼神里全是警告。她喉咙里像堵了一团棉花,那声喊死活吐不出来。

路人吃完了肉,喝完了酒,抹抹嘴站起来,道了声谢,推着自行车消失在夜色里。他走的时候还哼着小曲,大概以为今晚遇到了几个慷慨的年轻人。

李善英一屁股坐在厨房的地上,后脑勺抵着冰凉的墙壁,眼泪默默地往下淌。

从那天起,她开始刻意表现得顺从。歹徒让她煮饭她就煮饭,让她洗碗她就洗碗,有时候“大哥”喊她过去给捏肩膀,她也低眉顺眼地走过去,手指按在僵硬的肩胛骨上,心里却在一下一下数着,“大哥”的皮带扣在左边第三格,后门那把锁的钥匙挂在厨房挂钩上,前院那辆车的方向盘偏右,不好打火。

十六号那天下午,“大哥”忽然说要带她去山里训练。她稀里糊涂跟着上了车,还有另外四个歹徒,分两辆车开到了汉城郊外的一片荒山里。那片山长满了低矮的灌木,人迹罕至,地面全是碎石和干裂的黄泥。

“大哥”从后备箱里搬出来几支猎枪和一小捆炸药,分给每个人。李善英被分到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年轻歹徒一组,那小子头发染成了黄色,耳朵上打了一排耳钉,手忙脚乱地拆炸药包装,指头一直在抖。

训练开始没多久,那小子在点引信的时候不知道怎么操作的,炸药提前炸了。虽然只是个小当量,但炸开的碎片有一块崩到了他脑袋侧面,血瞬间就飙出来,糊了他一脸。他嚎了一嗓子捂住头,血从指缝里往外涌,滴在碎石上,渗出一小片暗红。

其他人围过来一看,有人喊“得去医院”。“大哥”皱了皱眉,扫了一眼四周,然后指着李善英:“你开车送他去。快点。”

李善英心里“咯噔”一下,面上却一点都不敢露。她乖乖地接过车钥匙,把那个捂着脑袋哎哟叫唤的歹徒扶进副驾,发动了车子。后视镜里,她看到另外几个人站在原地目送他们,有人还在抽烟。

她一脚油门踩到底。

车在土路上颠簸了二十多分钟才开到最近的乡镇医院。那医院门口挂着褪色的红十字招牌,走廊里飘着消毒水的味道。她把歹徒扶进急诊室,值班医生看了一眼伤口,说要缝合,让家属在外面等着。

歹徒坐在病床上,掏出手机扔给她:“你拿着,去交费。”说完就转过身配合医生清创。

李善英接过手机,捏在手心里,金属外壳冰得她掌心发麻。她站在走廊里,听着隔壁房间不知道哪个病人低低的呻吟声,盯着手上那部手机,屏幕上有两条未读短信。她没有点开,但她的心跳快得像擂鼓。

她回头看了一眼急诊室半掩的门,里面传来年轻歹徒“嘶嘶”倒抽冷气的声音。走廊尽头就是大门,外面是灰蒙蒙的天,一辆公交车正慢吞吞地靠站。

没有犹豫。她攥紧手机,抬脚就走。先是大步,然后是跑,鞋底在磨石子地面上发出急促的“啪嗒啪嗒”响。她冲出门的时候甚至撞到了一个拎着保温桶的老太太,保温桶“哐”地掉在地上,她连头都没回,只喊了一声“对不起”。

她先拦了一辆出租车,报了一个离家相反的方向。开了大概两公里,她又让司机停车,扔下一张钞票,跳下来改乘公交车。那辆公交车上人不多,她坐在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把连帽衫的帽子拉起来遮住半张脸,两只手缩在袖子里,使劲攥着那部手机,指头按着关机键,直到屏幕彻底黑掉。

倒了三趟车,她才终于回到自己长大的那个老街区。她没有回自己家,因为歹徒知道她家的地址。她拐进一条窄巷子,敲开了初中同学家的门。

那个女同学开门看到她的样子吓了一跳,头发乱得像鸟窝,脸上有淤青,衣服上沾着不明来源的污渍,整个人瘦了一圈,颧骨都凸出来了。李善英张口只说了一句“让我住几天”,然后就瘫倒在门框上,像一袋被抽空了粮食的麻袋。

在同学家住了整整一天一夜,李善英几乎没合眼。她躺在客房的床上盯着天花板,脑子里像放电影一样把九天来的事情反复过,她男朋友被套上塑料袋时蹬腿的声音,那枪口冒出来的青烟,铁皮墙面上的弹孔,还有烤架上滋滋冒油的肉串。她翻了一个身,被子蒙住头,闷着声哭了半个钟头。

九月十七号早上,她终于做了决定。

她推开客房的门,对正在客厅煮咖啡的同学说:“陪我去趟警察局吧。”

同学没多问,放下咖啡杯就拿了外套。

然后就是故事开头那一幕。

警方听完她的供述之后,最先做的事就是核实。当天下午,他们在系统里查到了李善英男朋友的失踪备案,是男方父母报的案,日期就是九月九号。父母说儿子当晚开车出去就再没回来,电话打不通,人也联系不上。那对开公司的夫妻也确认失联,公司财务说老板转账八千万之后就再没消息了,那笔钱的收款账户是一个空壳公司,已经注销。

两条线都对上了。

更巧的是,就在警方还在开紧急会议的时候,李善英交出来的那部歹徒手机突然震了起来。屏幕亮了,来电显示是一个没存名字的号码。会议桌边的七八个警察同时屏住了呼吸,有人下意识要伸手去接,老刑警一把拦住他,摇了摇头。

“不能接。”老刑警压低声音,“对方肯定知道手机在李善英手里,这会儿打过来多半是在试探。咱们任何一句话说不对,那边就跑了。”

会议室里安静了几秒,手机震了十几下之后停了。屏幕上跳出来一个未接来电的提示。

“直接突袭。”老刑警拍了一下桌子。

李善英带着警方去了那个乡下仓库。车开到距离仓库还有五百米的地方就熄了火,所有人下车步行,从侧面的玉米地绕过去。那天下午的太阳白晃晃地挂在天上,玉米叶子被晒得发蔫,边缘卷着。李善英弓着腰走在最前面,拨开挡路的叶片,手指在发抖。

仓库还是那个仓库,铁皮屋顶在日光下反着光,前院还留着前两天烤肉的炭灰堆,几根铁签子插在土里,歪歪扭扭的。

警方在确认了仓库前后出口都有人把守之后,领头的一声令下,七八个持枪警察同时冲了进去。

仓库里一共有六个人。五个男的,一个女的。那女的缩在角落的草垫上,看到警察冲进来的时候先是愣住了,然后猛地扑上来抱住一个警员的腿,嚎啕大哭,比李善英当初哭得还惨。她后来交代,自己是三天前被劫持进来的,遭遇了跟李善英一模一样的非人折磨,被迫参与杀人,歹徒打算让她顶替李善英的位置,留下做饭伺候。

而那五个男的,没有一个反抗。有的坐在木头箱子上摊着手,有的躺在地上举着双手,表情麻木,仿佛早就等着这一天。

警方把他们押回去一查身份,才发现这五个人平均年龄才刚过二十。最小的姜文硕刚满二十岁,脑袋上还缠着医院包扎的那圈纱布,纱布边缘渗着淡黄色的药水。最大的金咸阳二十二岁,被按在审讯椅上的时候还跷着二郎腿,歪着脑袋冲对面的警察笑了笑。

但随着审讯的深入,警方渐渐意识到,这个案子的水远比看起来要深。

这五个年轻人背后,还有一个更大的故事。而他们的前任老大金基焕,那个因强奸侄女被判了五年刑的男人,才是这个犯罪团伙真正的缔造者。

一切都是从工地上开始的。

1993年春天,金基焕二十六岁,是汉城郊外一个建筑工地上的瓦工。他干活一般,但嘴皮子利索,人缘也好。工地上有几茬年轻人,工间休息的时候大家就窝在铁皮工棚里打扑克牌,谁输了谁请喝烧酒。金基焕就是在那时候认识的金咸阳、文尚路、江东恩这几个小年轻。他们打完牌就喝酒,喝完酒就聊天。

聊什么呢?聊报纸上的新闻。那几年韩国的报纸天天都是丑闻,什么议员贪污了国家工程款,什么大财阀的公子开着跑车撞了人不用负责,什么警察局长跟夜总会的老板娘有勾结。每条新闻底下都配着一张照片,照片上的人西装革履,笑得富态。金基焕把报纸往木板床上一摔,手指头戳着那些照片说:“你们看看,这帮人凭什么?凭什么他们能吃肉,咱们连汤都喝不上?”

几个小的围着他听,越听眼睛越亮。他们有人家里父母是环卫工,有人打小在孤儿院长大,有人高中没念完就被赶出来挣钱。他们每个人心里都攒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窝火,金基焕的话像是把那团火引了出来,烧得噼啪作响。

金基焕越说越来劲,后来每次聚会他都要“上课”,讲富人如何剥削穷人,讲社会规则都是有钱人定的,穷人只有两条路,要么认命地穷一辈子,要么就豁出去抢。他讲的时候双臂挥舞,青筋从额角蹦出来,声音大得工棚外面的野狗都跟着叫。

慢慢地,这帮年轻人心里那根弦越绷越紧。

1993年4月的一个晚上,他们又聚在金基焕租的半地下室出租屋里。那天金基焕特意买了一箱啤酒,把电视打开,放了一盘录像带。录像带是港片《至尊无上》,谭咏麟演的那个赌徒在里头讲义气、为兄弟两肋插刀。金基焕看的时候眼睛都在发亮,看完了把录像带退出来,对着几个人说:“咱们也成立个帮派吧。就叫至尊派。”

没人反对。甚至有人当场多喝了一瓶啤酒,喊了一声“好”。

帮派成立之后,金基焕起草了四条帮规,用圆珠笔写在一张作业本撕下来的横格纸上,贴在出租屋的墙上。第一条:憎恨富人,杀富济贫。第二条:在赚到十亿韩元之前,绝不停止行动。第三条:背叛帮派的人必须死。第四条:永远不相信任何女人,包括自己的母亲。

李善英后来在法庭上听到这四条帮规的时候,苦笑了一下。她说:“第四条他们自己就没做到,要不是信了我,他们也不会被抓。”

帮派成立了,但没钱买装备。金基焕让所有人继续在工地上干活,每个月把工资的三分之二上交作为“帮费”。几个年轻人倒也听话,咬着牙攒了小半年,但工地上那点钱实在有限,攒来攒去连五百万都不到。金基焕等得烦了,最终一拍大腿说:“不等了。先干一票练练手。”

1993年7月18号晚上十一点,他们实施了第一次“实战训练”。目标是一个下夜班的二十三岁女工,她独自骑着自行车经过一条没有路灯的土路。金基焕带人把她拖进路边的林子里,几个人轮番施暴之后,金基焕从后面用一根鞋带勒住了她的脖子。

几分钟后,女工没了呼吸。金基焕站起来,甩了甩手上的泥巴,扭头问身后那几个脸色发白的小年轻:“看清楚了吧?杀人就这么回事。”

二十一岁的江东恩哆嗦着问了一句:“可...可她不是富人。她跟我们一样是打工的。”

金基焕的脸色一下子僵住了。他顿了顿,然后说:“这是训练。为了让你们长记性。以后就不会手生了。”

那天回去的路上,有个十七岁的小弟趁大家不注意逃了,还把帮会当时仅有的几十万韩元经费也卷跑了。金基焕气疯了,查了三天,在那小弟亲戚家里把人堵住了。他把人带到仓库后山上,用一把工地上的美工刀残忍地捅了十几刀。完事后他把自己养的一条土狗牵过来,当着所有人的面把狗也一刀杀了,然后架锅炖狗肉,逼着每个人吃一碗。

从那以后,再没人敢跑。

第一次正式作案是在九三年八月。他们盯着富人名单上的人跟了整整一周,但那富人家门口每天都有司机和保镖,实在下不了手。第二次、第三次也都无功而返。到九四年春天,他们仍然没做成一起正经的绑架案,穷得连加油的钱都快没了。

更糟的是,九四年六月,金基焕被警察带走了。他强奸了自己的侄女,一个上初中的小女孩,家里亲戚报的案。判了五年。他在看守所里通过一个来探视的朋友给金咸阳带话:“别停。继续干。先从路上找目标,看车。”

金咸阳就真的照做了。

九四年七月到九月,两个月的时间,他们绑了三批人,勒索了几笔钱,杀了五个人。每一个案子都按同样的流程,灌酒、杀人、毁尸。他们以为天衣无缝,直到九月八号晚上盯上了那辆现代格兰杰。

李善英的证词让整个案件昭然若揭。警方后来在仓库地下室里挖出了四具烧剩下的骨殖,经过DNA比对,确认了其中两具的身份,那对开公司的夫妻。另外两具由于焚烧太过彻底,已经无法辨认,推测是更早的受害者。

法庭上,金咸阳对着旁听席上的记者大声说了一通话。他说:“有钱和没钱的人被差别对待,成功的人被追捧,失败的人被无视。一个月辛苦挣几百万的人比比皆是,一天花掉几百万的人也比比皆是。我只针对那些人,没有伤害过真正的弱者。我最大的遗憾,是没杀够。”

这番话在第二天的报纸上被印在了头版,旁边配了一张金咸阳在法庭上仰着下巴的照片。

已经入狱的金基焕也被从监狱提审到庭,他对媒体说了一句:“连全斗焕都能无罪释放,我凭什么有罪?”全斗焕是前总统,那几年身陷贪污和兵变丑闻,但在几次审判中都没有被追责到底。金基焕显然把自己的行为跟政治扯到了一起。

但法律没有采纳这些说辞。

九五年十一月,金基焕、金咸阳、文尚路、江东恩、白炳宇、姜文硕,六个人,在汉城看守所被执行死刑。

李善英被判无罪。法官在判决书里写得很清楚:她在两次杀人过程中均没有主动实施加害行为,第一次是被金咸阳强行按住手完成掐扼,第二次是被金咸阳控制手指扣动扳机,全程处于物理胁迫状态。加上她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全部经过,对破案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因此不构成犯罪。

判决下来的那天,李善英站在法院门口,冬日的太阳晒在她脸上,暖乎乎的。她眯着眼仰头看了一会儿天,然后低下头,裹紧了那件洗得发白的羽绒服,走进人群里。

后来她搬了家,换了城市,在仁川一个水产市场旁边租了间小铺子卖泡菜。铺子不大,十几平米,一年到头都是辣白菜和虾酱的味道。她每天凌晨四点起床腌白菜,傍晚收摊,日子单调但安稳。偶尔有老顾客问她怎么总是一个人,她就笑笑说:“习惯了。”

夜深的时候,她偶尔会梦到九四年那个秋天。梦里她还是坐在那辆格兰杰的副驾上,晚风从车窗灌进来,男朋友在哼电台情歌。他的手伸过来,小指头轻轻碰了碰她的手背。她想转头看他一眼,但每次都是脖子还没转过去,梦就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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